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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云平台资助政策解读

2022-04-09     点击:


为了更好地开展资助育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院学生了解学习国家、自治区、学校的有关资助文件精神,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在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特开展资助政策的内容讲解,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一、资助政策简介

一)国家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注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不可兼得。

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本班排名前10%者或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注意: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

需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本班排名前10%者,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乌兰夫奖学金

对象:我校三、四年级本科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注意:评选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对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包括预科)学生。

标准: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二、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我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此外:

必修课挂了三科及三科以上的不能申请助学金

因违纪受到批评和记录处分的也不能申请助学金


同时也需要注意:

1.评选年度内宿舍卫生检查中不能有三次及以上不合格记录 。  

2.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入伍服役除外)不能申请所有奖学金。

3.体测不合格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

4.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者在评选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

5.重修学生和有挂科的学生(包含必修、选修)不能申请所有奖学金。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申请步骤:

1.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教育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网址:www.csls.cdb.com.cn(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无需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建议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注意:申请续贷的同学,还需填写上一年度的思想学习情况,并请高校老师审查;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员现场审查。)

3.资格认定加盖公章

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体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注意:建档立卡户贫困户或办理续贷或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现场审查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进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5.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一份。

6.最终录入电子回执单

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自己的电子回执单,入学报到后上交班级。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资助中心。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2020年新办理的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利息利率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2020年1月1日前的贷款学生,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还款方式及时间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自毕业当年自付利息起始日当天起,贷款利息由个人承担;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终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本息,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终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进行重置。

(六)助学贷款补偿  

中央所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从事第一线工作,达到三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自治区内所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从事第一线工作,达到两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

(七)还款救助机制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建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如因为学生死亡或有家庭重大变故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四、服兵役学费补偿代偿

(一)资助标准

按照实际学费金额补偿,最高不超8000元/生年

(二)资助范围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复学后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3.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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